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档案、民政、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领导局机关事务管理科和汽车队的工作。
|
业务科技处
组织协调江西省行政区域基本气象业务及公益气象服务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技术保障的业务管理及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气象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跨省、跨地区、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负责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基本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及组织实施;管理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气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天气、气候灾情的调查评估和发生灾害气象成因的鉴定;参加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国际、国内气象业务技术、科研合作和交流;负责专业有偿服务及办公自动化的业务技术建设。 |
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江西省行政区域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建立健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归口协调地方气象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事业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负责协调办理气象行政收费项目、罚没收入审批事项,负责制订行政罚没收入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全省气象部门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 |
人事教育处
负责省级气象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江西省气象系统人才培养的规划、计划;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对气象社会活动管理相对人模范遵守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奖励意见。 |
政策法规处(省雷电防护管理局)
拟草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归口管理气象事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负责气象行业管理的综合协调;制定气象事业发展战略,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负责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宏观协调、政策指导;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负责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承担省雷电防护管理局的各项职责;负责对省、市级从事气球施放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负责督查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的安全检查。 |
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江西省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指导江西省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级气象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江西省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省气象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参加省气象局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立案、结案审查工作。
机关党的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实行统一领导,承担直属机关党委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江西省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原设置的离退休干部处更名为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省气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保留机关性质和处级机构规格,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